通光线):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光线缆”)依据公司经营及战略发展的需要,为充分的利用、整合资源优势,提升光纤光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在通信领域的影响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整体盈利能力,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光纤”)于2025年2月24日在南通市海门区签署《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江苏通飞科技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拟共同出资60,000万元成立江苏通飞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33,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6.5%;长飞光纤认缴出资额26,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3.5%。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预制棒、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专用设备和通信产品的制造,提供上述产品的工程及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长飞光纤不存在控制股权的人和实际控制人。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飞光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公司的关联人。
名称:江苏通飞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专用设备和通信产品的制造,提供上述产品的工程及技术服务(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营业范围为准)。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联资产评定估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4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出资涉及的长飞光纤光缆(天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4582号),对长飞天津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做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总资产账面值33,803.46万元,评估值36,823.35万元,评估增值3,019.89万元,增值率8.93%。
负债账面值12,540.14万元,评估值12,540.14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变化。
长飞光纤光缆沈阳有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为80项生产用机器设备(共计126台/套),主要为双头着色生产线、二次套塑套生产线单元成缆生产线单元成缆生产线护套生产线及相关辅助设施等。上述资产状况良好,可正常使用,不存在抵押、担保等财产权利受限的情况,亦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联资产评定估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4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长飞光纤光缆沈阳有限公司拟出资所涉及的部分设备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4945号),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和资产评定估计准则,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研和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所涉及的设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7月31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委估资产账面值1,374.25万元,评估值1,394.85万元,评估增值20.60万元,增值率1.50%。本次评估结论不含增值税。
注:以上数据已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资产负债表在审计基础上将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做模拟剥离。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联资产评定估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4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股权出资所涉及的江苏通光信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4583号),对通光信息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做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总资产账面值44,900.94万元,评估值48,582.06万元,评估增值3,681.12万元,增值率为8.20%。
经营范围:光棒、光纤、光缆、通信设施及配件、光电元器件、塑料盘具及包装材料、光棒及光纤的辅助材料、机械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7月31日资产负债表在审计基础上将减资5,000万元进行模拟审计。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联资产评定估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4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股权出资所涉及的四川通光光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4584号),对通光光纤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做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总资产账面值20,677.29万元,评估值24,152.32万元,评估增值3,475.03万元,增值率为16.81%。
公司的名称为:江苏通飞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公司的营业范围如下: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专用设备和通信产品的制造,提供上述产品的工程及技术服务(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营业范围为准)。
3)协助公司与有关部门联系以便有效地落实设立和经营公司所需的供水、供电、运输、通讯和其他服务;
4)协助公司购买或租赁机器设备、材料和供应品、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公司董事会应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全部由股东提名,股东会应该依据股东的提名履行法律规定的选举程序。董事会的具体组成如下:
公司董事任期为3年,经提名方继续提名可以连任。若法律要求,双方同意促使公司将任何一方提名的公司董事出现的任何变动向备案机构办理备案。
董事会设1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另设副董事长1名。公司各届董事会的董事长与副董事长由双方轮流提名,第一届董事长由乙方提名、副董事长由甲方提名。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公司各届监事由双方轮流提名,第一届监事由甲方提名,经股东会会议选举任命后生效。监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设首席财务官1名,首席技术官2名,及销售总监1名、销售副总监1名,在达到法定人数的董事会议上由与会董事根据协议约定的表决机制决议通过任命,任期三年。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如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对非违约方造成的全部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该违约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程序相关的律师费用、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保全费用、调查取证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用等)。
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本协议直至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之日前始终有效,当公司经营期限延长时,则本协议期限亦相应延长;
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协议另外明确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变更。
本次对外投资系为增强各方在通信领域的影响力,充分的发挥和利用各方在各自领域的一马当先的优势和资源,拓展公司的业务渠道,逐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各方合作共赢。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比例缴纳出资,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有关部门进行核准登记和经营者集中审查,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合资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有几率存在没办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化运作原则,充分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从业务发展实际的需求出发,有利于促进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逐步落地。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要营业业务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3、《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江苏通飞科技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
4、《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出资涉及的长飞光纤光缆(天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4582号); 5、《长飞光纤光缆沈阳有限公司拟出资所涉及的部分设备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4945号);
6、《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股权出资所涉及的江苏通光信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4583号); 7、《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股权出资所涉及的四川通光光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4584号); 8、《长飞天津20240731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13668号); 9、《江苏通光信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模拟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1200号);
10、《江苏通光光纤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模拟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1187号)。